5月社保费率要降

2019-04-05| 发布者: yl4530| 查看: 1087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降至16%”有了细化方案。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多项举措。地方方案4月中旬出炉,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再降,养老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降至16%”有了细化方案。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多项举措。地方方案4月中旬出炉,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再降,养老金中央调剂比例上调……社保降费率也在“下一盘大棋”。

地方方案4月15日报备

方案提出,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执行的费率标准并不一致。例如,北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9%,东北多个地区缴纳比例为20%,而在深圳,单位缴纳比例为13%。因此,地方具体方案的制定更为关键。

而对于降费率后是否影响养老金待遇情况,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也表示,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基金正常运行,也不会影响养老金待遇水平和正常的调整。方案也提出,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虽然各地先后暂缓了今年起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统征的进度,方案还明确,要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再降

除养老保险外,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表示,对很多民营企业来说,用人成本本就是最大头的支出,社保缴费负担是其企业运行中不小的负荷。具体到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例,不管是所属哪个行业,小微企业往往具有劳动密集的属性,人力成本往往是营业收入重要的组成部分。

据介绍,自2015年至今近三年时间,人社部先后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4次,总体的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总体幅度接近10%。经测算,累计减少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冯俏彬表示,相对于过去几年,此次降费率的力度还是较大的。但是相对于未来社保改革的方向,还有很大空间。根据CEI中国企业研究所秘书长唐大杰测算,如果职工养老保险征管覆盖率达到50%,2019年企业承担养老保险费率可以降到7%。

对此,冯俏彬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的下调也符合分阶段调低社保费率的节奏,未来还可以继续往下调整,同时伴随着整个社保体系改革的问题,一方面要保障企业税负不上涨,另一方面也要保障职工的待遇不下降,这两点是要协同的。

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除降费率外,方案还对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做了具体安排。方案明确,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方案明确,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据悉,此前各地在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时候,主要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没有把私营单位员工平均工资计算在内,所以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存在虚高的成分,也导致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年年上涨。而将私营员工平均工资计算在内,原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会出现下降,因此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也会发生改变,从而保证社保费上涨速度放缓,降低企业成本。

与此同时,方案也明确了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2020年底前实现养老金省级统筹

方案提出,各省要结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措施,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统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等政策,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在此前召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贯彻实施工作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要求,各地要扩大制度覆盖面,提高征缴率,夯实缴费基数,增强中央调剂基金制度可持续性。

“目前,虽然不少省份都明确表示自身已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但是真正实现实质性统筹的仅有几个城市,其他地方都是以一些‘变通’方法完成任务的。”有专家直言。而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看来,只有实行统收统支制度后,养老金省级统筹改革才算“到位”。上述专家介绍,现阶段,我国只有四个直辖市和陕西省已经实施了统收统支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他地方大多数是以建立省级调剂金或者其他制度来推进改革。

养老金中央调剂比例升至3.5%

不过省级统筹并不能解决省级差异,考虑到降费率后,部分省份可能出现的收支压力,方案提出,奖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进一步均衡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去年7月1日起,我国已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调剂比例从3%起步。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这一比例以后还会逐步提高,今年将提高到3.5%,预计全年中央调剂基金规模达到6千亿元,缓解个别省份收支压力。

财政部本周披露的2019年中央财政预算包含了中央调剂基金2018年的收支情况。数据显示,去年半年调剂金额为2422.3亿元。刘昆表示,共有22个省份(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中受益,适度均衡部分省份之间的基金负担。其中,辽宁、黑龙江、四川三省分别“获益”107.9亿元、91.9亿元和88.9亿元。而广东、北京则分别“贡献”了237亿元和131亿元。

根据国务院去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某省份上解额=(某省份职工平均工资×90%)×某省份在职应参保人数×上解比例;某省份拨付额=核定的某省份离退休人数×全国人均拨付额(筹集的中央调剂基金/核定的全国离退休人数)。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指出,各省份“缴”与“得”,都是按照固定公式,根据各省份退休职工实际情况来确定,和各省养老保险收支结余情况不挂钩,谁社会平均工资高、在职应参保人数多,谁就缴的多;谁离退休职工多,就给谁发的多。不针对某个省份,公式背后隐含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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