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告

2019-03-07| 发布者: yl4530| 查看: 1594 |来自: 市城市管理局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 告    2017年初,我市出现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市民群众出行提供了方便,极大缓解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我市健康有序发展,市交 ...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  告
  
  2017年初,我市出现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市民群众出行提供了方便,极大缓解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我市健康有序发展,市交委会同意摩拜、ofo 小黄车、oxo马上到三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我市投放营运。截止目前,获得准入资格的三家运营企业在我市共投放共享单车数量已达45万余辆,市场需求总量基本饱和。
  
  近期,哈啰、青桔、享骑等个别运营企业无视我市“禁投令”要求,私自在部分区域违规投放共享单车,扰乱了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对广大市民群众工作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违规投放的哈啰、青桔单车和享骑电单车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城市管理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如发现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请拨打“12342”城管特服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依法查处。美丽西安是我家、城市治理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出行时,理性选择、文明骑行、有序停放,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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